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
約每年五月,可至考選部官網報名
▋考試日期
約每年八月,111度考試為8月19日至8月21日。
▋應考資格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不動產估價(理論)或土地估價(理論)及不動產估價實務 2 學科,及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 1 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 3 學分,合計至少 6 科 18 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1)不動產法領域相關課程
包括土地徵收、規畫法規或都市(及區域)計畫法規或不動產開發與管理法、不動產法規或土地法規、租稅法或稅務法規或不動產稅(法)或土地稅(法)、不動產交易法規、不動產經紀法規、民法或民法概要或民法物權、土地登記(實務)、不動產估價法規或估價技術規則。
(2)土地利用領域相關課程
包括不動產開發或土地開發(與利用)或土地利用、土地使用計畫(與管制)或土地(分區)使用管制、都市計劃(概論)或區域及都市計畫(概論)、土地重劃或市地重劃或農地重劃、都市更新、建築法(規)或營建法(規)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學)概論或結構學、建築構造(與施工)或建築設計或建築技術或基礎工程或鋼筋混凝土(設計及施工)、地籍管理、建築(改良)物估價、農作(改良)物估價、特殊土地估價、施工(與)估價或施工計畫與估價或工程估價或土木工程估價或營建工程估價。
(3)不動產投資與市場領域相關課程
包括不動產(經營)管理或土地(經營)管理或建築(經營)管理、不動產投資(與管理)、不動產市場或不動產市場分析或不動產市場研究或不動產市場調查與分析、不動產金融或土地金融、(不動產)財務分析、(不動產)財務管理、會計學、統計學。
(4)不動產經濟領域相關課程
包括不動產經濟分析或土地經濟(理論)與分析、經濟學或總體經濟學或個體經濟學、不動產經濟學或土地經濟學。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組、所、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所稱相當科、系、組、所、學程係指其所開設之必修課程符合第一款規定,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
▋考試類型
全申論題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共六科)
1.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
2.土地利用法規
3.不動產投資分析
4.不動產估價實務
5. 不動產經濟學
6.不動產估價理論
共同科目(共一科)
7.國文(作文)
▋考試題型
專業科目
六科皆為申論式題型。
六科皆為申論題。申論題考四題,一題佔 25 分。專業科目佔總成績 90 %。
除不動產估價實務考試時間為 4 小時外,其餘各科考試時間均為 2 小時。
共同科目
國文考兩篇作文,一篇佔 50 分,滿分 100 分。共同科目僅佔總成績 10 %。
▋及格標準
1.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及格。
2.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及格。3.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歷年錄取率
約在4%~9%之間
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人科目重疊度高,兩場考試同時準備可有兩張證照考取機會,且實務上配合密切,未來合作發展性高,十分推薦一起準備,讓效益最大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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